卤猪头肉要多长时间?肥腴与蒜香里的凡俗欢愉
卤猪头肉肥腴软糯,卤香渗透皮肉,切片后拌上蒜泥,脂香与辛香交织,是充满市井气的凡俗欢愉,制作时先将猪头肉刮洗、焯水去腥,再放入卤汤,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卤约一个半至两小时,关火后再浸泡半小时以上,使其充分入味,切薄片佐蒜食用,肥而不腻,下酒佐饭皆宜。
若说肉食里有哪一种最不顾体面、却又最懂得讨好人的舌头,我首先想到的,便是卤猪头肉。
它不像红烧肉那般登堂入室,被郑重地盛在雪白的瓷盘里;也不像牛排那样,需要正襟危坐地拿着刀叉去对付,卤猪头肉是属于市井的,属于路边油腻腻的玻璃推车,属于傍晚时分那些卸下一身疲惫的普通人,它总是那样油亮亮、红润润地堆在案板上,散发着一种霸道的、混合着八角、桂皮、草果和冰糖的香气,直往人的鼻孔里钻,撩拨得你迈不开腿。
小时候,父亲偶尔会带我去赶集,集市的尽头,总有一个卖卤肉的摊子,那摊子很简单,一辆三轮车,一块厚实的木案板,一口永远咕嘟着的卤锅,老板是个沉默的中年人,有着一双稳当而有力的手,有人要买猪头肉,他便掀开锅盖,在蒸腾的白气里,用铁钩子准确地捞起一块,那半个猪头经过几个小时的卤煮,早已变得软糯红亮,颤巍巍的,仿佛轻轻一碰就要化开。
老板把肉搁在案上,刀起刀落,极有章法,猪脸肉切成薄片,肥瘦相间,纹理分明;猪耳朵切成细丝,里面含着脆骨;最妙的是那猪拱嘴,切成半透明的薄片,嚼起来既有皮的弹韧,又有胶质的黏糯,切好的肉被推进一个搪瓷盆里,浇上一勺老卤,再拍几瓣生蒜,淋上香醋和辣椒油,最后撒一把碧绿的香菜末,那香气,一下子就活了。
那时候,我总是踮着脚,眼巴巴地看着老板手里的刀,父亲接过用油纸包好的猪头肉,我一路小跑着回家,仿佛揣着什么了不起的宝贝,饭桌上,父亲倒上一杯散白酒,夹一筷子猪头肉送进嘴里,细细地嚼着,再呷一口酒,发出满足的轻叹,我则专挑肥的吃,那肥肉经过卤制,早已不腻,入口即化,像一汪温润的油膏,顺着喉咙滑下去,满嘴都是浓郁的肉香和卤料的回甘,偶尔咬到一块小小的脆骨,在齿间“咯吱”一声,便觉得这一餐饭都有了趣味。
后来长大了,去了外地工作,离家乡的集市越来越远,偶尔在超市的熟食区看到包装精美的卤猪头肉,也会买上一盒,只是那味道,总觉着差了点什么,或许是少了案板前的烟火气,或许是少了那一勺浓稠的老卤里沉淀的岁月,又或许是少了父亲坐在对面,不紧不慢地咂着酒的样子。
但即便如此,我依然对卤猪头肉保有一份偏爱,深夜下班,独自回到出租屋,切一盘猪头肉,拍两根黄瓜,倒一杯冰啤酒,那肥腴的肉片裹着蒜泥和醋汁,送入口中,一天的疲惫仿佛都被这扎实的油脂香气给抚平了,猪头肉是廉价的,廉价的肉,廉价的快乐,却也是最实在的,它不跟你谈什么精致,谈什么格调,它就那样坦荡荡地告诉你:吃饱了,就不那么想家了。
吃卤猪头肉,吃的是肥腴,品的是蒜香,念的却是那一段回不去的、带着油纸香气的旧时光,生活不就是这样么?不必时时刻刻都端着,偶尔也需要一盘卤猪头肉,让自己在油腻腻的满足里,感受到那种最真实、最凡俗的欢愉。
